现在时间:       ■ 将本站设为首页            中国山峡农业信息搜索
返回首页 农业资源

政策法规

实用技术 良种资料 基础信息 乡镇介绍 名优特产 旅游资源 龙头企业 农业标准 招商引资
水产种苗

綦江县水产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办证指南  

  一、办证对象
   从事水产种苗生产经营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。
   二、办证条件
   (一)有固定的生产场址, 水源充足, 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;
   (二)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种苗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;
   (三)用于繁殖的亲体符合种质标准;
   (四)有与水产种苗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;
   (五)符合统一规划和布局要求。
   三、办证程序
   (一)申办程序
   从事水产种苗生产经营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 应于每年2月底前向綦江县农业局提出申请, 填写<<水产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>>。县属国有渔(农)场和教学科研单位由县农业局核发<<水产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>>; 国有良种场、苗种场(鱼种站)和从事特种水产种苗生产经营的, 向綦江县农业局提出申请, 经审核后填写申请表转报市农业局, 由市农业局发证; 其他的由綦江县农业局审核发证。经批准领取证件的, 应按规定缴纳审核评定费和证件工本费。
   (二)验证程序
   持证从事水产种苗生产经营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 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年审签转,并按规定缴纳年度签转费。
   (三)注销程序
   持证从事水产种苗生产经营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, 因违反法律规定依法被吊销证件的, 丧失生产技术条件的, 以及自愿停止生产经营的, 由发证机关注销<<水产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>>。
   四、职能依据
   <<重庆市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>办法>>、<<关于核发水产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>> (渝财预外[1998]29号)、 <<关于核定水产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>>(渝价[1998]194号)。
   联系单位: 重庆市綦江县农业局水产站、渔政监督管理站
   责 任 人: 周宗容
   联 系 人: 朱代树
   联系电话: 023-48610894

綦江农业信息网
主办:綦江县农业局     承办:綦江县农业局科教信息法规科
电话:023-85880678      E-mail:qjxnyj@163.com
邮政编码:401420      地址:綦江县古南镇城东路30号
技术支持:重庆市农业信息中心